医疗卫生
四川:新修订办法将施行 生育登记服务更便民
2023-01-31 08:49:39  来源: 四川日报

原标题:生育登记服务更便民

1月28日,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,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将于2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,在生育登记、信息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民。

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、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,省卫健委对2019年出台的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》十四条进行修订完善,形成的《办法》共十六条,主要修订四方面:

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将“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”更改为“凡生育子女的公民,均应办理生育登记”。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,明确“凡生育子女的公民,均应办理生育登记”。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,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,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,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。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,如增加了“婚育一件事”一次办、生育登记信息共享、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。(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冯)

责任编辑:邓伟

http://df.youth.cn/dfzl/202301/t20230129_14284072.htm

编辑:闫玉茹  审编:admin

中国公益事业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

1、凡本网来源注明“中国公益事业网” 域名:WWW.COPB.COM.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事业网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国公益事业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、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中国公益事业网)”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3、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。

4、联系方式:中国公益事业网 电话:400-8059-268  电子邮件:450952431@qq.com